This post is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 (英语)

避税与逃税

避税与逃税没有人喜欢纳税,但纳税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避税”与“逃税”这两个词经常被互换使用,但它们其实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避税是合法行为,逃税则不是。

避税安排

避税安排通常是人为的、或是较少/不具商业用途的安排,目的是获得所得税法规定以外的税收优惠。

逃税

逃税是一项刑事罪行,泛指通过非法手段来减少纳税额或获得税收抵免/退税,例如虚报不存在的开销及未申报应课税收入。

 

反避税

新加坡所得税法第33条文阐明了一般反避税规定,以遏止境内的公然避税行为。在该条文下,所得税审计员(CIT)可以无视以避税为主要目的、而非出于真正商业目的的避税安排,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没有依照避税安排进行的真正商业交易不在第33条文管制范围内,在特定税收规定下享有免税和税收优惠的公司和个人也不受第33条文的影响,前提是没有通过人为因素或非法手段来获得免税或税收优惠。

《新加坡所得税法》第33(1)条文为CIT提供了明确的指南,以下行为会被视为具有避税目的:

  • 循环流动或周转资金;
  • 为获得税收优惠而设立超过一个实体;
  • 为获得税收优惠而更改商业实体的形式;和
  • 经济现实不相符的收入归属。

第33条文旨在遏止避税行为,并不会影响真正商业交易的税收结果。举例来说,(i)在本地银行或新加坡境外的银行存放资金,(ii)直接为雇员提供住宿,而非提供应课税的住宿津贴,或(iii)没有汇出国外收入,都不会令CIT行使第33(1)条文赋予的权力。

 

税务规划

鉴于上述情况,符合法规的税务规划是不可或缺的。交易必须是基于商业目的而进行,而非以避税或减税为主要目的。

在3E会计私人有限公司,我们会与您保持密切合作,以拟定最适合您公司的税收策略,并协助您的公司处理税务合规。

今天就通过[email protected]联系我们,获取关于公司所得税规划的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