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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加坡雇佣法令修正案
新加坡雇佣法令的修正将于2019年4月1日生效。
新加坡的本地和外国雇员根据与雇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受雇佣法令保护。该法令于1968年实施,旨在保护雇主和雇员的权利。从那时起逐渐经历了一些更改。雇主和企业主必须仔细了解这些修正,以及这些修正将如何影响他们以及所雇用的员工。
修正的影响
以下是雇主注意到的关键修正案:
- 向所有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延伸核心条款 – 以前的核心条款涵盖所有员工,但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收入超过4,500美元。其中包括年假,带薪公共假期和病假权利的最低日期,以及其他及时支付工资和非法解雇的保护措施。自2019年4月1日起,此门槛将被删除。 “就业法”的核心条款将涵盖所有员工(经理,高管,工人和非工人)。由于工作性质,海员,家庭佣工和公务员将继续被排除在外,并由其他法规单独涵盖。
- 非工人的薪资门槛 – 除了核心条款外,该法还在该法第四部分中规定了工作时间,休息日和加班费的额外保护。此前,第四部分涵盖了最高可达4,500美元的工人和最高可达2,500美元的非工人。政府现在已将工资门槛从2,500美元提高到2,600美元,将第四部分员工扩大到新加坡劳动力的一半。计算加班费时,2,250美元的工资上限也将增加到2600美元。
- 不正当的解雇索赔 – 截至2019年4月,新加坡人力部将不再审理根据“就业法”和“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提出的错误解雇索赔。在三方争端管理联盟(TADM)的调解下,就业索赔法庭(ECT)将审理此类索赔。这一变化为员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与工资相关和非法解雇的索赔。以前,同时拥有这两项索赔的员工必须单独寻求追索权。虽然雇主和雇员有权终止合同,但如果员工能够证实他们的解雇是不正当的,他们仍然可以提出解雇请求。这包括那些认为因错误原因被迫辞职的员工。对于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在提交解雇申请之前必须满足的最短服务期限(对于通知的解雇)将从1年减少到6个月。对于没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非经理和高管,没有变化。
- 针对授权扣减的一种较少规定的方法 – 目前,除了“就业法”中规定的内容之外,不能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自2019年4月起,该法案将被修改为允许扣除,如果员工自愿同意书面扣除并且条件是员工可以随时撤回其同意而不受处罚。这种安排将为员工提供灵活性,以满足“就业法”中未包含的扣减,同时通过同意保障员工的工资。
- 医疗证明(MCs)和住院休假 – 目前,根据该法案,雇主只有在政府和公司指定的医生签发MC时才需要认可MC。展望未来,雇主需要承认所有注册医生的MC,以便给予带薪病假。但是,报销医疗咨询费的政策没有变化。如果咨询与带薪病假相关,雇主只需要向政府医生或公司批准的医生咨询费用。对于住院假,只有医院医生签发的MC才会被确认。希望从他们自己的小组医生那里认识住院治疗的雇主可以继续这样做。